一、哪些人需要认证?
一至四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
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多久需要认证一次?
(一)新增领取待遇人员在待遇核定通过后,应在首次领取待遇的当月内完成首次认证。之后根据领取待遇类型按照以下第(二)、第(三)小点进行认证;
(二)领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以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每年需认证一次;
(三)领取养老保险供养救济费或工伤供养抚恤金的人员以6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每半年需认证一次;
(四)待遇领取人员可在一个认证周期内随时进行认证,每次成功认证后,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最新一次认证时间,下次认证截止时间向后递延。
重要提醒!
以上领取社保待遇的人员,未按要求完成资格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认证成功后恢复待遇发放,并尽快安排补发未认证期间停发的待遇。
三、怎么认证?
方式一:用手机自助认证
可通过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广西人社手机APP等进行“刷脸”自助认证。
方式二:现场人工协助认证
南宁市领取待遇人员可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就近的街道、社区、任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进行人工协助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