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下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从下年度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将在集中缴费期外缴纳居民医保费待遇等待期由原180天减少至3个月,促进居民医保征收和鼓励全民参保。
(二)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成年人”纳入政府资助参加居民医保的范围。
(三)取消了新生儿“未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但其父(母)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随父(母)按规定享受待遇”之规定,原政策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了居民医保的父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符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故取消该政策规定,使制度更加公平。
(四)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预缴标准分别为:按9%缴费标准为6120元/年(510元/月),按6.3%缴费标准为4284元/年(357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