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官方原文】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语字〔2021〕3号)等文件规定和我市工作安排,现将青岛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报名参加我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具有青岛市户籍人员;
(二)在青岛市工作人员(具有在青至少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在青岛市居住人员(具有在青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
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需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3个月以上。上述人员不含高校在校生,不接受3个月内已在其他测试站报名的考生重复报名。
二、测试报名流程
测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23年9月4日9:00-9月7日16:00,登录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及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提示如实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及证件材料,邮寄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有效。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证件照,使用生活照无效;相片应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和肩膀上部,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必须为白色背景;相片为JPG/JPEG格式,分辨率为390×567像素(宽*高),不大于1M。相片电子版文件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核实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
(二)网上审核
2023年9月5日9:00-9月8日16:00,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在线报名系统审核结果。
(三)网上缴费
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3年9月11日24:00前登陆在线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根据《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28号)文件规定,测试费50元/人次。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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