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事急办是指因紧急事务需特别加急处理,优先办申请事项的应急服务。
具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急事急办”:
1、出国(境)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境)奔丧的;
3、港澳地区或前往国签发的入境许可证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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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急事急办”的除了按照正常的申请手续和提供必须的证件外,须填写《公民因私事出境“急事急办”申请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出境治病的,提供内地地级市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
2、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供国外亲属或港澳直系亲属病重的医院证明。
3、出国(境)奔丧的,提供国(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驻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4、港澳地区或前往国签发的入境许可证或签证。
5、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