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C牌照普通二轮摩托限行政策:
悬挂“沪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不包含:沪CR、沪DR、沪ER号段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禁止在下列道路上通行:
禁止在本市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以及上述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本通告未尽列的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交通标志、标线,或者其他通知、决定等方式明示的交通管理措施执行。
地方特产2024-04-24 17:09:19佚名
沪C牌照普通二轮摩托限行政策:
悬挂“沪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不包含:沪CR、沪DR、沪ER号段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禁止在下列道路上通行:
禁止在本市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以及上述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本通告未尽列的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交通标志、标线,或者其他通知、决定等方式明示的交通管理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