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台湾居民定居证明办理流程(《台湾居民定居证》)

地方特产2023-09-12 16:38:05佚名

丹东台湾居民定居证明办理流程(《台湾居民定居证》)

  丹东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流程

  一、申请条件

  港澳台同胞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二、申请材料

  台湾居民材料(资料下载

  三、办理流程

  图源:丹东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环节

  出入境分中心受理→出入境窗口审核→出入境窗口办结

  五、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受理机构

  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分中心

  七、办理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春三路240号出入境分中心 1楼综合窗口

  八、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是除外)

  九、咨询联系电话

  窗口咨询: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分中心出入境窗口,电话咨询:0415—311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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