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停条件
①符合分户供热并且达到室外锁闭要求;
②没有陈欠热费;
③非新交付使用后首个供热期的房屋;
(注:新建房屋交付使用后的首个供热期不允许报停)
2、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
申请地点:用户需到本小区所属的热力站收费处进行办理
3、申请须知
①2023供热季正常用热的居民用户
如新年度不用热,用户需带好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办理报停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正常用热,需按供热季全额缴纳热费。
②2023供热季没用热的居民用户
如本年度仍不用热,直接到所属收费处登记办理;
如今冬需要恢复用热,请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对于非居民用户(指公建及商业)申请临时停热的,按热费的20%收取容量备用和热量损失费。
4、特别提醒
①用户办理停供业务后,发现私接用热的,除全额补缴热费外,我公司保留利用法律维权的权利。
②申请停止供热后,用户需自行维护室内采暖设施和承担因停热造成的损失。
5、收费站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
①工作时间: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节假日不休)
②联系方式
广场收费处电话:3137630/3130878
金泰收费处电话:5166869/5116898
城西收费处电话:5168100/5158597
祥和收费处电话:5158612/5158630
开尔收费处电话:3151565/5158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