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申请南沙区公办学位的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规定,南沙区明确随迁子女按照以下方式申请南沙区公办 学位。
(一)统筹安排学位:来穗人员在南沙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 年、有稳定职业的,其随迁子女可以参与第一批投档。
(二)积分制入学:
1.参加第一批投档但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及不符合统筹安排学位条件但持有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 年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可参加第二批投档录取。
2.上述两批投档录取完成后,如学校公布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仍未录满,则符合第二批投档条件但未被投档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参加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