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茂名市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本省户籍居民经认定在国外已入籍或拥有永久居留权的,或者经批准单程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4.注销户口通知
5.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或《领取处境定居证件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三、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批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四、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派出所户籍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派出所户籍民警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出具《户口注销证明》。
五、办理窗口
茂南区:
高新区:
滨海新区:
电白区:
高州市:
化州市:
信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