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上虞区国建评审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
(一)上虞生源、绍兴户籍或在绍兴工作满五年(以社保缴纳为准,符合上虞区人才引进条件的,户籍不限);
(二)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五)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党籍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有其他不能报考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9:00至2023年5月30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生网上报名入口”(https://www.syjob.com.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2)。每位考生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承诺书》、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须包括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缺一不可)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社保缴纳清单或原单位从业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学生司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报考岗位具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请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完善个人信息→上传附件”栏目中。
温馨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须上传宽125px,高为155px,格式:jpg,gif,大小 500K的证件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报名者务必在报名前自行完成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上传扫描件,缺学历验证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学历验证操作:①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②点击“学历查询”;③点击最下方“如何申请”;④根据网站说明和指引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下载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数字化招聘求职网报平台”(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www.syjob.com.cn)。准考证下载具体时间在上虞就业服务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供工作人员审查。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委托考试机构发放面试通知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现场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将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递补人员予以发放面试通知书。递补人员因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员将不再递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工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面试两者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并完成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六)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计发、社会保险等办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按已公示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拟聘用人员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解约、解聘等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收计划数3倍的,核减该岗位招收计划,核减计划公告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公布。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本单位报名成功后,不能同时报考同期委托区人社考试中心组织笔试的其他国有企业招聘。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在招聘过程中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报名后,满足报考条件的,应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考录程序,如中途发现考生篡改、伪造和变造报考信息、无故缺考、无故缺席体检等情形的,报考人员将进入区内国有企业“报考限制名单”(具备正当理由的除外)。
(四)上虞区内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国建评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5-82180903;联系人: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