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有哪些?

地方特产2024-05-15 17:24:17未知

太原市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有哪些?

  加装电梯提取申请材料

  1.所在区政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书)》(原件);

  2.全体业主签订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含加装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及分摊方案)》(原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银行卡(原件);

  5.提取非本人产权住房加装电梯的,需要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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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

  缴存职工关于租赁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

  1、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额度

  根据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实际,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按自然年度限额管理,六城区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0元/年;三县一市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元/年;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上述提取金额基础上增加1000元。职工本人及配偶分别在六城区和三县一市缴存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承租人缴存地的提取标准。

  3、提取频次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年度提取限额内可以按需分次提取。

  4、提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六城区、清徐县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线上自助办理;申请柜面办理应当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一类借记卡。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柜面申请办理,应当提供身份证、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申请人及配偶无房产的证明(可以选择证明承诺)、结婚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一类借记卡。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首次申请提取时,还应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到业务承办机构柜面申请办理。

  5、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6、其他规定

  本通知所指无房产证明,六城区、清徐县经职工本人授权,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缴存职工应当由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

  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同一家庭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职工  配偶  缴存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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