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起付标准:300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参保患者申请“两病”门诊用药待遇,应携带有关病史材料,经由其选择定点的基层医疗机构诊断符合要求,由经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治疗方案及处方。参保患者在参保地选择一所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其“两病”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下月起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相关阅读:政策适用对象
“两病”限定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由其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并出具诊断意见,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达到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标准的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