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级别不同:县丞的级别低于县令,是县令的辅助官职,比县令要低一级。
2、职能不同:县令主管整个县的大小事情,而县丞是负责文书、仓库的管理,有时候甚至有职无权。
3、俸禄不同:县令每年可以领取八百至一千石的朝廷俸禄,但县丞只能领取五百到八百的俸禄。
县令的介绍
官名。省称“令”,战国置,县级行政机构长官,掌一县。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确立郡县制度,县万户以上设令,边地县不满万户也称令。令长区别及其本身秩位高低除依户口多少、地区大小外,尚包括治理难易及治绩好坏。职掌治民,举凡县内赋役,狱讼上计等一切事务,无所不管。佐官丞、尉,由中央任命。属吏有诸曹掾史、书佐等,由令自署。三国魏沿置。吴亦然。
晋朝县千户以上,州郡治所五百户以上,皆为令。南朝宋、齐同。隋、唐、五代沿置,秩自正五品上至从七品下不等,属吏有丞、主簿、尉及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典狱等,员额多寡增减不一。
唐制,县令有赤、畿、望、紧、上、中、下七等之差。宋朝初年为选人阶官。徽宗崇宁二年改为通仕郎,后别置县令为职事官,总治县政。辽、金县府长官亦沿称县令。元朝改称县尹。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府改明知县为县令,职掌仍袭明朝,设于湖北、河南、陕西、山东等地。至清朝,县令为知县别称。
县丞的介绍
官名。战国置,为县令副佐。协助县令治理一县政事。秦汉沿置,员额多为一人,秩四百石至二百石,由中央任命。职掌文书及仓狱事宜。三国魏大县县丞秩四百石,八品;次县、小县九品。吴亦置。晋同。南朝宋皆九品,但不常置。梁置。北齐邺、临漳、成安三畿县及外县皆置,皆从九品上。
北周万年县有丞。唐朝按县等级置一至二员,阶由从七品上至正九品下不等。宋朝自仁宗天圣四年始置,以有出身幕职、令录充任。辽、金、元均设。金赤县丞秩正八品,剧县秩正九品,中县以下不置。元朝上县丞正八品,中县以下不置。明朝为知县佐贰官,正八品。分知县政,掌粮马、巡捕之事。编户不及二十里之县不置。清朝大体一县设一员,正八品,事简之县或不置,职掌同。
县丞与县令的来历
从西周开始,四百里大的行政区域称为县,下辖数个郡,并设置“县正”作为行政长官,这也是县令的前身。直到春秋时期,诸侯国地位不断提升,郡开始成为县的上级机构,县令也开始出现。
西汉时期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度,把一万户以上的地域称为县,设置县令。同时西汉时期也开始为县令设置副官,包括县丞、县尉和各种杂务人员,县令、县丞搭配的官制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