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众多、范围很广,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应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第一、二、三产业划分的由来
第一、二、三产业划分是社会劳动部门,根据其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和与人类需要的紧迫程度的关系,划分第一、二、三产业部门。这一分类最早是由英国经济学家阿·费希尔提出来的,始见于他在1935年出版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
三次产业的范围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