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类作为观赏动物和交通工具而进行驯养,鹿茸作为传统医药用于治疗,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劳动人民积累了丰富的驯养鹿和鹿茸加工经验。从历史资料考察,吉林省养鹿已有300年左右的历史,建国前为个体饲养业。解放初,历经了短暂的集体经营阶段,从1952年开始成立国营鹿场。鹿群和经营规模,由小到大,科学饲养水平由低到高,饲养放式由粗放到精细的集约化发展,管理体制由单一经营发展到多种经营的企业。现在,全省人工饲养的茸鹿约10万只,是建国初期的50倍。从全国范围看,除黑龙江、辽宁、内蒙古、新疆各省区,过去就有较雄厚的基础外,许多省市、自治区也都发展了养鹿业。全国饲养鹿只大约在几十万只以上仅梅花鹿近40万只。许多鹿场在生产管理各主要环节上已进行广泛的技术改革,逐步在摆脱手工操作的笨重劳动,走向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如对精、粗饲料的粉碎加工、饮水自流化,鹿茸加工,鹿场卫生等。对鹿群驯化,放牧的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