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条件、养殖对象、饵肥料来源都有较大差异,因而各自形成了一套适合当地特点的养殖模式。尽管各种养殖模式都带有地方性,但它们仍有其共同点和普遍规律。在设计模式时,应予以考虑。主要有:
(1)每种放养模式,均有1-2种鱼类为主体鱼,同时,适当混养搭配一些其他鱼类。
(2)为充分利用饵料,提高池塘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吃食鱼与肥水鱼之间要有合适的比例。在亩净产500-1000千克的情况下,吃食鱼与肥水鱼的比以55%-60%:40%-50%为妥。
(3)鲢、鳙鱼的净产不会随吃食鱼产量的增加而同步上升。一般鲢、鳙鱼的亩净产为250-350千克,鲢、鳙鱼之间的放养比例为3-5:1。
(4)一般上层鱼、中层鱼和底层鱼之间的比例以40%-45%:30%-35%:25%-30%为妥。
(5)采用老口小规格、仔口大规格的放养方式,可减少放养量,发挥鱼种的生产潜力,缩短养殖周期,增加鱼产量。
(6)鲤鱼、鲫鱼、团头鲂的生产潜力很大:因放养规格间距较小,经电子计算机统计分析表明,其净产量的增加,首先与放养尾数有关。故在出塘规格允许的情况下,可相应增加放养尾数。
(7)同样的放养量,混养种类多(包括同种不同规格)比混养种类少的类型,其系统弹性强,缓冲力大,互补作用好,稳产高产的把握性更大。
(8)放养密度应根据当地饵、肥料供应情况、池塘条件、鱼种条件、水质条件、渔机配套、轮捕轮放情况和管理措施而定。
(9)为使鱼货均匀上市,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大规格鱼种,供年初放养和生长期轮放用。并适当提前轮捕季节和增加轮捕轮放次数,使池塘载鱼量始终保持在最佳状态。
(1O)成鱼池套养鱼种是解决大规格鱼种的重要措施,套养鱼种的出塘规格应和其年初放养规格相似,其数量应等于或稍大于年初该鱼种的放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