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车订金能退。
根据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十五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