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氧属于危险化学品。
国务院颁布的《危化品名录》中,液氧属于第2.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中的不燃气体,属于非易燃无毒气体。
由于液氧的沸点极低,为-183℃,当液氧发生“跑、冒、滴、漏”事故时,一旦液氧喷溅到的人的皮肤上将引起严重的冻伤事故。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引发氧中毒,吸入40%-60%的氧浓度的混合气体时,会出现胸骨后不适感、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发生水肿,甚至出现呼吸窘迫综合症。吸入氧浓度80%以上时,出现面部肌肉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长期处于氧分压60kpa-100kpa(相当于氧浓度40%)的环境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