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期限为一年,次年即作废,因此必须在次年1月底前结清,超过规定期限的,医保部门是不予报销的。对于异地结算的新农合,一般需要在3个月内结算清楚,如遇特殊情况,经乡、镇部门证明后可延至次年2月底结清,逾期不再办理报销手续,因此,无论什么情况,尽早报销都是比较好的。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地要认真总结试点单位的好做法,积极进行农民个人缴费方式的探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如果农民个人自愿,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农民的个人缴费。要加强基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