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2、租赁合同之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条款。
3、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4、租赁合同之拆迁补偿归属条款。
5、租赁合同之押金条款。
六、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