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警务专员相当于办事员级别,二级警务专员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授予的。二级警员的职责是: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9、维护边境地区的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