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招大专:在津工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不超过30周岁;有高级工技能证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有技师技能证,不超过40周岁;有高级技师技能证,不超过50周岁。30周岁(含)以下外省市生源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含高职)学历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高级工技能证,不超过35周岁;有技师技能证,不超过40周岁;有高级技师技能证,不超过5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