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自愿离婚的表述;
(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
(4)债权归属及债务承担的约定;
(5)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约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