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填写《二级、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表样可到申请人所在县(区)文体局复印或到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下载。
受理时限:运动员必须在取得成绩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二、提交申请材料
向所在县(区)文体局提交申请材料:
1、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的《二级、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三份。
2、比赛《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
3、比赛《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4、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三、审核
报送市体育局审批。
由县(区)文体局负责将其审核通过盖章后的材料报送市体育局。
工作时限:收到材料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四、审批授予
市体育局审验通过并上网公示后,由其为申请人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及《二级运动员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工作时限: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