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人员补贴,又称灵活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所在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接受社保部门对本人灵活就业情况核查,通过核查、公示。
通过核查公示,所在地社保部门上报区级社保局。
区级社保局再次核查,通过核查后,可享受3年补贴,于每年3月、9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