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井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中报表》。经营所得也是按上述规定执行。
综合百科2024-03-05 15:59:32佚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井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中报表》。经营所得也是按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