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在农村地区本是大众财产,是所属集体的土地。根据宅基地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的理由可有:
1、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3、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4、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5、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申请新宅基地的申请书应该具备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以及联系方式;2、申请事项是必备内容,说明自已所要申请的宅基地各项内容;3、申请事由。说明自己申请新在基地的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