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行。但有些地方可以。比如深圳医保“家庭账户”开始启用,家庭成员绑定后,“一人参保全家共享”,只需要刷卡,用于支付定点医药机构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前提是都必须参加深圳社保。并且,医保个人账户的积累额必须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城市暂未出台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200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180号)扩大了个人帐户支付范围。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全国率先推行医保“家庭账户”。下一步,我市拟进一步推进医保“家庭账户”,拟将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其家庭所有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扩大医疗保险的受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