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劳动者遵守规定按照正规的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后,劳动者在岗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发放。如果出现了离职人员工资拖欠不发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2个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第一,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监察投诉,虽然方式比较简单,但是各部门的执法力度并不是很可观。第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办法用时比较长,但是一般情况下最终都能解决问题,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