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身份证丢失,可以异地补办。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1、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3、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八条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