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表格;
3、受理后出具居住证领取回执;
4、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由该社区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上门巡查时交居住人员签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