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乱收停车费的,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投诉,让物业公司拿出收费合理的规定,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收费的合理依据,业主有权拒交。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物业物权乱收费。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