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续签需要的材料如下: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提供居住情况的证明资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以及原《上海市居住证》。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核验。
第十四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