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续并没有代表着企业破产倒闭。
企业的存续是企业对这个企业进行改制之后,从新以集团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存在的一种情况,存续并没有代表着企业破产,倒闭,企业破产倒闭是公司企业不能够偿还到期的债务,由公司的债权人等向法院提出的破产清算内容。
存续企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的产物。由于市场体系不成熟、监管制度不健全,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在自身重组与改制未落到实处的情况下,采用分立改制方案,将大量非核心业务、低营利能力资产和富余人员“隔离”于存续企业,以构造出能达到上市要求的“优质资产”。这种做法满足了国有企业顺利上市融资的一时之需,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使得深化国企改革所必须直面的矛盾,被浓缩在存续企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