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证明仅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吗
1.遗失的工作证明只用于处理交通事故吗?
不可以,误工证明不仅可以用于处理交通事故,还可以报销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用。损失时间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根据不同的考核等级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补偿标准
医疗费用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后,必须支付的用于医疗检查、治疗和康复训练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必要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用于器官恢复训练的后续治疗费用后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医疗费用等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原则,即实际支付多少。后续治疗费用以标准化补偿标准为准。后续治疗费用是指“对治疗后体征固定,剩余功能障碍或损伤尚未恢复的损伤进行二次治疗所需的费用”。定型赔偿不考虑特定被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而是基于损害赔偿的社会适当性和社会正义性的损害赔偿固定标准原则。
2.损失时间的补偿标准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受伤至完全治愈期间(即误工)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损失或减少的工作和劳动收入的补偿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说明》按实际差额赔偿实际费用和损失时间。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损失时间的最大损失不能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无固定收入的按国有行业平均收入计算。《解释》没有对损失的时间设定最大限度。关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有两点需要明确:
(一)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证明;(2)受害人必须实际减少固定收入。如果受害者的雇主在受害后未能扣留或扣留其所有收入,其损失的时间费不应得到补偿或少付。
3.护理费用补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规定计算误工时间;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残疾受害者的护理水平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为残疾人准备辅助器具的情况来确定。
被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被害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支付护理费用的,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责令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护理费用5-10年。如果被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且赔偿义务人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护理费用,是否应当返还额外的护理费用?我们认为,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依据法律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被害人依据法院的判决一次性获得护理费。对于额外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没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不得索要。
4.交通费补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的实际支出计算。交通费一般按照侵权行为发生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支付。普通公共汽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或出租车,但受害人应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用应基于官方账单;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次数一致。如果没有,则应从赔偿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被害人住院期间或者死亡被害人生前住院期间需要补助伙食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定。被害人确需到其他地方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应当赔偿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补助对象是“住院”的“受害者”。如果受害者没有住院,就没有这种赔偿。
6.营养费补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受损后发生代谢变化,无法通过日常饮食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物质的需求,必须从其他食物中获取营养而支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确定。
损失时间证明用于处理交通事故和索赔损失时间。单位应主动帮助员工处理各种事故事宜,并出具误工证明。车辆交强险中对误工费的赔偿限额有明确规定。如果金额超出交强险理赔范围,需要伤者积极与肇事方协商。
误将油门当刹车怎么办
我们很少在高速公路上看到摩托车。摩托车能上高速吗?
2017款摩托车能上高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机械车、铰接式客车、挂车货车等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上述规定不禁止摩托车通行。因此,摩托车可以在高速公路上合法行驶。
中国的交通法规和交通管理条例规定:
1.摩托车行驶速度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因为最低车速的限制,排气低于50cc的摩托车被“拒收”。
2.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摩托车不得带人,且必须佩戴头盔。
3.除国务院规定的免费节假日外,其他时间按7座以下客车收费标准支付。
4.根据高速公路不同车道的限速,摩托车应在高速公路最外侧车道行驶。
以上描述了摩托车能否上高速公路的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戴头盔和防护装备。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管理办法】规定:未佩戴头盔驾驶摩托车的,扣2分,罚款200元。
2.在最外侧行驶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节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行驶速度,最高时速不超过120公里,最低时速不低于60公里,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摩托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根据本条规定的限速,摩托车只能在高速公路最外侧车道行驶。 违反上述规定,将被罚款200元,扣6分。
3.摩托车不允许高速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货车车厢内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载人。
4.摩托车卡通过也要收费。
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除特定节假日免费通行外,7座以下小型客车的收费标准将在其他时间支付。也就是说,在非免费通行期间,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前也需要到收费站领取通行卡,收费标准按照7座以下的乘用车标准。
5.注意交通标志。一定要看收费站入口前有没有摩托车交通标志。如果没有摩托车交通标志,不要通过。被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交警拦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扣2分,罚款200元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