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雪、雨、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天气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行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辆必须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示廓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同车道车辆应保持100米以上。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必须开启相同的灯光,并增加危险警告灯。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需要开启同样的警示灯。时速不要超过20公里,要驶出附近的高速公路。
汽车百科2024-05-25 04:43:59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雪、雨、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天气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行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辆必须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示廓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同车道车辆应保持100米以上。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必须开启相同的灯光,并增加危险警告灯。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需要开启同样的警示灯。时速不要超过20公里,要驶出附近的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