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机动三轮车交强险能赔多少钱)

汽车百科2023-08-07 09:33:56佚名

三轮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机动三轮车交强险能赔多少钱)

三轮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三轮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3月1日经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以外的车辆人员和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是本条所述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折价赔偿。损坏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因此,受害人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也应当赔偿损失。

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造成的医疗费用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增加日常需要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不仅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被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应当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在下列赔偿限额内对每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是为了保证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能够得到相关的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取决于车辆遭受的损害,但具体赔偿不能超过交强险的相关赔偿范围。超出赔偿范围的金额如果没有交强险赔偿,这就是交强险赔偿。

三轮车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

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3月1日经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以外的车辆人员和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是本条所述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折价赔偿。损坏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因此,受害人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也应当赔偿损失。

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造成的医疗费用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增加日常需要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不仅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被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应当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在下列赔偿限额内对每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发生三轮车与机动车之间的后车事故,具体赔偿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调查和实际赔偿金额来确定,看是否在交强险的赔偿金额之内。超过赔偿金额的,交强险对超出部分不予赔偿,赔偿比例按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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