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车辆注册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此表由车管所统一填写);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四联);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属进口车辆提供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原件);
5、车辆购置税附加税证明(副本)属于免税车辆的,应提供免税证明(副本);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警部门留存联)(交纳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保险公司);
7、非免检车辆需到本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到本市交警大队车管大厅办理落户;
8、办理新车落户前需要对车辆车架号拓印、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