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如何理赔
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交强险是不能拒赔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因此只要非道路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承担是明确的话,那么交强险就应当赔偿损失,这也与交强险的立法的目的是一致的。可见“交强险赔偿”,不区分交通事故发生的场所、地点,在法律意义上的“道路”或“非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承保保险公司均需承担支付保险金的法律。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非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什么
道路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驾驶人的过错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死亡的事件。道路是指供行人和无轨车辆通行的交通基础设施。根据其特点,可分为乡村道路、车间通道、学校道路、考试道路、林业道路等。那么,非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情况呢?我会详细解释的。
下列交通事故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
1、未纳入规划的自建、自办的村际公路和城市小巷,或者自建、自办的人行道;
2.用石头、沥青、水泥等铺成的机械化道路。满足农村地区的农业需求;
3.村民房屋前后修建的道路或者长期踩踏形成的道路;
4.封闭住宅区建筑物之间的道路。5.单位、团体、机关内部道路,货场、港口、机场等各种专用道路;
6.村庄搬迁后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7.厂区内晾晒农作物的道路;
8.因短路未建成或者已建成但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纳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
所有由乡、村修建的道路(包括机耕道)、机关团体内部道路、企事业单位专用道路、自然交通形成的道路、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道路都不是合法道路。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理论上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因此公安交警部门没有此类道路的管理权限。道路交通事故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存在诸多困难,导致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也应当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