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违章花钱可“消分”
由于“史上最严交规”实施,多项交通违规被大幅提升了扣分分值,就在大家抱怨“分不经扣”时,贵阳地区“消分帮”却在暗暗窃喜商机来了。“要消驾照分是不?小车150元一分,大车250元一分,没得少!”这些“能人”不仅能将违章车的扣分消除掉,还能将一些“荷包驾照”上的分值变成真金白银,更能600元“包过”审车,能耐非凡。而且,这种花钱消分在很多司机间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但是这种行为是否可取呢?
说法:买卖“驾照分”妨碍公务可追刑责
扣分立法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管理,目的是为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但买卖“驾照分”借此盈利,或是非盈利性地帮朋友或家人代扣分都违背了这一管理本意,客观上助长了违章者的侥幸心理,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虽说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专门针对买卖“驾照分”行为进行定性,但是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治安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还可以以“妨碍公务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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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违章被拍是否记分还未明确
“处理电子警察只罚款不扣分”安徽合肥交警“人性化”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报道,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许多网友提出对2013年1月1日即将实施“新交规”中“不能确定的实际驾驶人如何扣分”有所疑惑。昨从交巡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对非现场处罚,无法确定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曝光,只罚款不记分。但“新交规”实施后,“电子警察”曝光是否记分尚未明确。
公安部新规提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的记分,由目前的一次3分提高到一次6分。这意味着,闯两次红灯就要到驾校“回炉”。为此,合肥交警“处理违章只罚款不扣分”的做法引起网友的热议,但合肥交警回应称,只针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摄录且不能确定实际驾驶人”,也就是说,闯红灯被“电子警察”拍到只罚款不记分。
“不能确定实际驾驶人如何执法,一直是被困扰的问题。”交警有关负责人说,由于受电子监控技术所限,“电子警察”拍下的往往是车辆的影像资料,很少清晰记录下驾驶人的面貌,所以在处罚的时候只能根据车牌号和车的型号来处罚。
因此,锡城目前对驾驶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是以非现场处罚为主,只罚款200元,不记分。但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处罚每天都有,虽然所占比例不大,可只要被交警现场查获,按规定要罚款200元,扣3分。
然而在新规中,凡能确定驾驶人的,电子警察曝光也要记分,进行双重处罚,不准以罚款代替记分,或违规变通执法处罚的种类和幅度。“非现场曝光也要记分,会衍生"借证扣分"的现象。”交警有关负责人说,以前处理电子警察记分时,“记分黄牛”随处可见,公然兜售驾驶证上的分数。自取消非现场处罚的记分后,“记分黄牛”没了。新规实施后,“认车不认人”的“电子警察”不排除“记分黄牛”再次出现,这种情况非但没有达到教育违法驾驶员的目的,反而会助长一些驾驶员的侥幸心理。
非现场执法,很难确定驾驶人是谁,记分算在谁的名下呢?交警部门表示,新规实施后,记分将由驾驶人主动承认,并持驾驶证等证件,前往各交警大队窗口办理。比如,如果A先生驾驶了B先生的汽车闯红灯,那么,A先生就必须自行到交警部门接受记分处罚。如果没有驾驶人愿意承担记分,车辆罚款无法交纳,年检就无法办理,会影响车辆上路行驶。
交警部门表示:目前,“电子警察”曝光是否记分尚未明确,但会严格按照新规,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幅度和记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