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财税〔2016〕136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自用车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进口车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
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也就是说,计算公式是:汽车销售发票的价格÷1.17(增值税)×购置税百分比(今年是10%)=车辆购置税金额。
以一辆15万元的车计算:150000÷1.17×10%=12820元。也就是说,15万元的车,需要所交的购置税为12820元。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四部门对外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收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