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非机动车转移办理依据
在武汉市有很多的电瓶车等非机动车在路上行驶的,有时候由于车主到其他城市工作等需要转移非机动车的,根据规定是必须办理转移手续,最近有车主询问关于武汉非机动车转移办理依据,下面小编整理资料给各位解答,希望对大家有用。
一、武汉非机动车转移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转入规定】已申领外省(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未纳入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转入本市。
二、武汉非机动车转移办理条件
(一)已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非机动车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转移给具备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员。
(三)人力三轮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四)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前,转让人应当将该车涉及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三、武汉非机动车转移办理材料
(一)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上海市非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三)非机动车的行车执照;
(四)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户口簿、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二张。
(五)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非机动车所有人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凭相关证明办理非机动车转移登记。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非机动车所有人死亡除外)。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以上是小编关于武汉非机动车转移办理依据的解答,这个转移程序还是简单的,需要车主提前准备一下所需要的各种资料,一般是在当地车管所的非机动车业务大厅办理,当场就办理完成。如果各位有其他汽车问题要咨询就来。
武汉非机动车转移办理依据是什么
在交通拥挤的大城市,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能够为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电动自行车可不是买来就能骑上路的,而是需要办理登记上牌照的。有的朋友感觉这样太麻烦,认为又不是汽车没有必要上牌照。这个可是有明确规定的,千万不能违规。小编为您找到了武汉电动车必须上牌照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武汉非机动车转移办理依据
《 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了以下内容:
第十四条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
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
第十五条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予以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对依法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可以为其安装防盗芯片。
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用,延用期为2年。每辆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延期2次。
二、关于武汉驾驶非机动车的相关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
(二)随车携带行驶证,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随车携带临时行驶号牌;
(三)不得曲折竞驶、逆向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四)不得从事载客营运;
(五)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车的确给千家万户都带来了生活的便利。我们在日常使用的过程中,除了要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之外,还要随时注意电瓶车的车辆状态,如果出现电瓶老化、刹车磨损、轮胎打滑等影响骑行安全的情况,要及时维修更换零配件。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问题需要进行汽车咨询,欢迎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