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车怎么上牌照
在购买了车辆之后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其中就包括了税费的缴纳,还有上牌照,车辆上牌照都是在当地的车管所完成的,那么一般的上牌照流程是如何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汕尾车怎么上牌照
(1)拍照:拍照的师傅会用根据你的车架号后四位设置好号码牌,放到你车子挡风玻璃右下角,然后给你的车拍照。
(2)拓印:拓印一般要在汕尾车管所检查区进行此步骤,有时候汕尾的4S店也已经帮忙拓印了,但是要注意的是它们拓印的份数是否齐整,因为上牌的时候,需要两份发动机号和三份车架号的拓印。
(3)过线:所有自主品牌的车辆都属于免检车辆,非免检车则需要“过线”检测,包括动力、灯光、尾气、刹车方面的检测。
(4)刑侦:完成车辆拓印拿到拓印好的发动机号及车架号后,车主便可以到刑侦检验室填写刑侦验车资料采集表。填写好上述采集表后,把拓印号以及采集表上交给柜台的业务员录入资料,获得汕尾公安局刑侦验车通知书。
(5)验车:在验车区内,把整理好的资料交给在场的警察进行验车。为配合警察的验车工作,车主应该预先打开发动机舱盖,拆卸发动机隔热板。警察主要是检验车架号以及发动机好与资料上的数据是否一致。验车完毕,警察会给你一个号码牌让你到业务大厅等候。
(6)获得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完成选号后,工作人员会给你打印机动车领牌凭证,并要求你去缴费。缴费后等待一段时间后便可以获得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7)购买车船税:取得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后,复印一份然后到汕尾车管所相应的地方缴纳本年的车船税。
(8)牌照安装:拿着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验车区找安装工人到牌照仓库领取反光号牌并安装。
(9)领取绿色环保标志:带齐相关资料(个人轿车需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主的身份证三证原件,若车是公有的,则应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原件办理。)免费领取。
二、需要带上的材料
汕尾的车主给新车上牌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没有也无所谓,汕尾国税局和汕尾车管所都有复印处);
2、车辆合格证原件;
3、交强险保单(商业险可以上牌后再购买)
4、购车发票;
5、购车资格证;
6、注册登记联原件。(查车时还需要车辆照片两张、发动机号拓印件、车架号拓印件,但这些工作人员都会帮你弄。当然,有现成的当然最好,没有也没关系。)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车辆上牌照的流程首先应该到车管所提交相应的材料,然后对方批准了之后会进行一系列的车辆检查以及证件的审核,在之后就是选择号牌,如果您还有相关汽车咨询可以致电在线解答。
汕尾城区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经审查,确需拆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的;2、拆迁单位负责重装、迁移警报通信设施的一切费用。
二、办理材料
(一式二份)》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注册登录汕尾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页面,阅读所需的办事指南。
2、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之内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符合资格的在网上那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资格的,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的全部的材料后予以受理。申请人在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和所需的纸质申请材料到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正式受理。
4、受理后,审查人员在8个工作日之内对纸质资料并与网上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文;审查通过的,决定人在2个工作日之内根据审查结果签发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发放结果,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并一次性告知不予通过的原因。申请人需按要求更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查阅办理情况,到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不予受理,并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全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在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3.受理后,审查人员在8个工作日之内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决定人在2个工作日之内根据审查结果签发决定。审查予以通过的,在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准予通过通知书》、并制作结果文书送达申请人。审查不予通过的,在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4、科室办结。通知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汕尾市人防办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办法》(2010年)
第十七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设置在有关单位的警报设施定期进行检查。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重建经费由拆迁单位负责。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