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人伤事故不走简易流程是否可行

汽车百科2023-07-26 19:00:37佚名

交通人伤事故不走简易流程是否可行

交通人伤事故不走简易流程是否可行

一、避免交通事故的简单过程是否可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交通警察在事故认定书中陈述相关情况后,可以向当事人交付事故认定书:

(一)当事人不能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化导致证据灭失,交警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证明上签字的;

(四)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不成、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如不立即离开现场,应及时向执勤交警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具备以下要件:

(1)一定是车辆造成的。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是不会造成交通事故的,比如行人在行驶过程中与行人发生碰撞,就不会造成交通事故;

(2)发生在路上。道路是指道路、城市道路和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公众通行的场所。

(3)它发生在运动中。指车辆行驶或停车时发生的事件。如果车辆完全停车,行人主动与车辆或乘客发生碰撞上下车,发生拥挤、坠落、人员伤亡等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

(4)发生了一些事情。指碰撞、滚动、刮擦、侧翻、撞车、爆炸、火灾等现象之一;

(5)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事态是由事故当事人(肇事者)的过错或意外行为造成的。如果是人们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就不是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损害后果仅指直接损害后果,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是过失或者其他意外因素。当事人的精神状态为故意的,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需要相关部门的介入,但在实际实践中,如果事故涉及的损失较小,就会通过简单的程序进行处理,所以在解决具体的事情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这样对问题的处理才会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你需要多关注相关的法律细节。

交通人伤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下车主动照顾伤者。不要被责备。但是不要移动或触摸受伤的人,他们不能摔倒在地上。

2.现场拍照。同一张照片包括受伤人员的位置、车辆的位置和车道标志。如果无条件拍摄全景,可以分为两个镜头。伤者的位置车道标志,车辆的位置车道标志。

3.如果伤者不能移动,记得保持车辆原状,拨打110,在民警到达前不要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在等待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只有在伤情危急的同时才拨打120急救)。

5.当警察来的时候,他们不必互相争论责任。他们只做两件事,说明情况(无需说明事故个人责任)和提交事故照片。

6、由民警同志确定事故责任。人身伤害不可避免要扣牌照或扣车。仔细阅读凭证,仔细保管凭证。

7、听从民警的安排将伤者送往医院,但尽量不支付任何费用。

8.如果伤者家属在场,可以告知该车已被交警扣留。有自己的保险。可以留下自己的手机号,拿到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管好医疗费用发票,不要使用医保卡。

9.如果受害方继续纠缠。并礼貌地告知他没有带现金和义词:“在事故责任确定之前,我不会支付任何费用”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报告编号(保险公司)。

11.第二天主动打电话照顾伤者。如果还没出院,最好主动带点水果来探望。

12、电话或与伤者面对面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划分责任,尊重交警意见。

14.先拿到责任证书。去取车或者收集证据。

15.让伤者看医生。

16.自己去4s店修损坏的车,自己掏钱。保管好责任证明、损失清单、维修清单和发票。

17.当对方治疗结束后,交通队会在约定的时间进行协商调解。如果在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之内,当场调解。

医疗费用=(病案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

运输费=(运输费发票)

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

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索要税单。加盖公司印章的收入证明不如税单证明有力。

计算出的营养量、后续治疗等。应列入调解书。

18.上面有完整信息的现金兑换。如果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如果差额超过3000元。礼貌告知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等待传票,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21.判决由保险公司直接解决。

二、检验鉴定时限

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勘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现场勘查结束后三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身体检查应在死亡之日起三天内委托进行。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结果之日起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副本报送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复检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应当单独指派或者委托进行复检鉴定。

复检、鉴定、评估申请以一次为限。复检、鉴定、评估的期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期限相同。

随着道路上车辆数量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大大提高。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也要及时报警,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交通事故责任方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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