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报考驾校要注意什么
转学到第二驾校时,需要先取消原驾校档案再重新备案,但很多学生并不知道这一点,这在以后会造成麻烦。
1.驾校档案是什么?
据大家说,驾校档案是指驾校学生的学籍档案。其实和学习时的学生档案差不多。里面包含了一些参加汽车驾驶培训的学员信息,主要有教学计划表、培训流程/时间、学员信息登记表、个人车辆学习资料等。不过,正常情况下没那么复杂。当年考驾照的时候没有这回事。驾校直接安排考试,然后考完。我没看到驾校的档案。不过,如果我想中途换驾校,同学们要注意你的驾校档案。
2.什么情况下需要注销驾校档案?
目前根据申请驾校的要求,如果学生第二次申请驾校,必须在第一次申请驾校的车管所注销原学生档案信息。
很多第二次报考驾校的学生误以为现在的三年学习期一到,第一次报考驾校的学生的档案信息就会自动注销,但实际上无论学习期过了没有,都需要自行注销档案信息或者委托原驾校的代理人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
此外,如果学员在科目二和科目三中五门考试都没有通过,或者报名后没有参加培训和考试,也需要到车管所办理撤单业务。
3.如何取消驾校档案?
事实上,如上所述,我或原驾校的代理人有必要到车辆管理部门注销档案。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比如北京大部分驾校都办理这种注销业务,很多驾校不用亲自去也能帮学生办理,但其他地方就不一样了。很多情况下,学生需要亲自去现场处理。比如在南充办理这类注销业务,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学院4楼考场,向车管所提交书面申请。但在天津威海,所有学生的驾校档案都需要由其所在的驾校办理,个人不能取消档案。所以学生考驾照的时候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驾考档案。
所以,不想这么麻烦的话,在申请驾校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以免被驾校坑了,或者自己找不喜欢的驾校。
二次交通事故两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第一、二次交通事故两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第二次交通事故二死一伤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最新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1。在事故中,业主负全部责任或者事故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
2.事故中,双方均有责任,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业主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赔偿金额在30万元以上,无法赔偿。
4.事故中,车主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造成多人重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三)明知汽车有故障,未及时修理、驾驶的;
(4)明知无品牌或报废汽车仍在行驶的;
(5)驾驶车辆严重超载;
(6)交通事故后逃逸。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公安部门应立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交通事故案件是否立案,首先要分清事故责任,其次要看是否符合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只是普通的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所以没有必要立案。
2.交通事故和逃逸的八种情况是什么?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报案后未履行现场听证、处理职责,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肇事方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其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在留下伤者或其家属的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交通肇事方在调查过程中逃逸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应当知道交通事故的;
8.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不协商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有些人在开车的过程中非常幸运。虽然发生过许多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每次都有一些轻微的皮外伤或擦伤,但大多数人都没有那么幸运。第一次交通事故后,他们没有引起注意。第二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如此不可挽回的后果,量刑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