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葬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额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被诉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六个月的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被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无需办理诉讼手续时,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
计算公式为:
丧葬费补偿=事故责任人所在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丧葬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费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连续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届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待遇。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第七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补偿限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负有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赔偿丧葬费。过去仅限于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很多省市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丧葬赔偿标准,死者生前最后半年的总收入是有限的。大概3000-4000元。包括一般尸体运输费和火化费。骨灰盒的购买费用、骨灰盒的一期保管费用,以及聘用人员支付的人工费用、必要的运输费用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经法院审查确有必要的,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执行有关部门殡葬决定的,死者家属所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司法解释规定,职工上一年度在上诉法院所在地的月平均工资按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个标准是最简洁方便的。
交通事故造成的丧葬费在我国道路交通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伤亡,我们应该按照我国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案件发生在外国,并且是由外国法院审理的,计算方法应该是按照外籍员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不结案该怎么办
1、告诉对方,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该承担的责任承担;
2、医药费可以付,如果赖着不出院就一毛不拔,其他费用也暂时不要给,就说没钱了让其垫付,再找保险公司赔;
3、对方家属闹事,直接报警;
4、对方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会由保险公司理赔,不必支付额外费用;
5、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不讲理就让其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事故认定,一个是损害赔偿调解。在事故认定程序中,车祸伤者不能决定程序的终结,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事故认定程序的终结不需要伤者去交警大队办理。在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中,虽然调解程序的启动由伤者和肇事者共同启动,但是如果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调解开始后10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终结调解。可见,损害赔偿调解程序的终结,公安机关也有主动权,从调解开始,公安机关的调解时间为10天,在伤者无法与肇事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结调解。
1、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2、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