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注销驾驶证相关业务信息
对于黑龙江注销驾驶证相关业务信息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指南
(注销驾驶证)
一、应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属于代办的应提交由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
二、提示:
1、死亡的;
2、提出注销申请的;
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4、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5、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6、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
黑龙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需要哪些材料
黑龙江地区申请驾驶证的人员应该在就近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目前这个业务不可以在网络上面直接申报,在申请时要准备好齐全的材料。那么黑龙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需要哪些材料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黑龙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属于部队驾驶证换证或境外驾驶证换证需收存超过有效期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境外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应出具中文翻译
增驾申请需提供原驾驶证
二、黑龙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节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黑龙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申请的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文件,只要是符合规定的,就可以在1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成,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