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司机常存的7大误区
至于酒驾,网上有各种传言。酒量大喝酒开车没问题,不开车上路也不是酒驾。通常情况下,酒驾司机会有很大的误解。
误区一:酒后骑摩托车不是酒驾。
很多农民朋友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是酒驾,但实际上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误区二:喝多了没关系。
有些司机比较幸运,觉得可以少喝一点或者喝完之后休息一下,所以开车上路之前没什么大问题。
事实上,酒精的量和血液酒精浓度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则视为饮酒驾驶,如果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则视为醉酒驾驶。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无关。即使大量饮酒的人是清醒的,他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的标准。判断是否喝醉酒没有科学依据。
误区三:酒后挪车不是酒驾。
汽车起步换挡时,驾驶员处于驾驶行为。即使驾驶员饮酒后缓慢驾驶车辆,由于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被酒精麻醉,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危险事故,对他周围不特定的人的安全构成威胁。因此,这种行为以危险驾驶罪论处。提醒司机朋友不要冒险碰运气,要有意识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误区四:喝酒不要为开车负责。
三个朋友在吃饭的时候喝了很多,然后潘和李坐了杨开的车回家。不料,汽车在途中撞上了路边的一棵树,造成潘死亡,李受伤。潘某的父母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和交通费共计100多万元。
目前很多人还存在误解,认为酒驾司机要负全责,同乘人员可以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这提醒广大市民:在远离“酒驾”的同时,既要及时劝阻酒后驾车的同伴,也不要为了方便和面子乘坐“酒驾”车辆。
误区五:每餐每夜都喝酒不是酒驾。
很多人中午喝多了晚上不开车,或者晚上喝完酒晚上不开车,第二天早上就开车,所以我们不能认为一切都好。因为血液中仍然有大量的酒精,所以仍然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每餐都喝醉”或“一夜醉”。
误区六:在路外的地方喝酒开车没问题,比如小区院子,路牙上面。
可能很多市民认为只要不开车上路,即使喝酒也不算酒驾,但事实并非如此。交警部门提醒,如果在道路以外的地方喝酒开车,比如小区的庭院、路牙上方等。,经检测调查,如果符合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处理。
误区七:喝酒后多喝水可以稀释酒精含量。
一些醉酒司机,看到交警喝水抽烟,想降低嘴里的酒精含量。事实上,这种方法是没有用的。
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器实际上检测的是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这也是交警希望受试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肺里的气体不是喝几口水就能稀释的,喝酒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持续十几个小时,体内的酒精含量也由低到高逐渐降低。因此,司机的饮用水不仅可以稀释酒精含量,还可以增加酒精含量。
酒驾逃逸后第二天自首怎么处理
司机酒驾发生事故之后,有些司机害怕被处罚就会逃逸,等自己第二天酒清醒之后才去自首。这种逃逸的行为也是会遭受到法律处罚的,作为司机应该要清楚。那么,酒驾逃逸后第二天自首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两者的刑罚幅度是完全不同的。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人的法定义务,而肇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自首,但在决定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时要适当从严把握,对于肇事人同时具有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从重情节,在决定是否从宽处罚时更要从严把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