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多久能起诉
1.交通事故可以起诉多久?
交通事故中的人受伤后一年内可以起诉。交通事故案件受理费按照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和一定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各款金额之和即为案件受理费总额。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人缴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按2.5%缴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按2%缴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缴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按0.9%缴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8%缴纳;
原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支付诉讼费的通知后7日内支付案件受理费;在反诉案件中,提起反诉的一方应当在提起反诉后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先行支付。交通事故案件双方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缴。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预缴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通知其预缴。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诉讼法院程序?
1.开庭,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和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论证;
5.法院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解决纠纷;
6.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7.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者申请执行的;
8.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合议庭作出裁定(判决);
9.如果您同意判决,当事人将自动履行判决文件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获得交通事故起诉赔偿,首先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缴纳诉讼费。由于此时已经涉及经济赔偿,对于民事主体来说,需要支付相对较高的诉讼费。如果受伤后一年内没有诉讼,或者没有其他途径要求赔偿,此时可能没有人身伤害赔偿。
交通事故人伤法院怎么判
1.法院对交通事故和伤害的判决是什么?
有下列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
(2)事故同等责任者:死亡三人以上;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构发生故障而驾驶机动车的;(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造成两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的;
2.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者:死亡六人以上;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60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的。
二、司法解释
新《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车辆在道路外通行的事故报告,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扩大了适用交通规则认定事故责任的范围,相应扩大了交通肇事罪的范围。因此,无论车辆事故发生在哪里,只要交通管理部门适用《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责任,认为构成犯罪的,就按造成交通事故罪处罚。如果不适用或者不能适用交通安全法认定肇事车辆的责任,则可以处罚其他犯罪。一般来说,适用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认定责任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罚;适用生活常识认定责任的,只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是很常见的。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可以通过和解处理。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是,如果驾驶人是醉酒驾驶或者违反道路安全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即使达成和解,相关刑事责任仍需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