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误工天数应该怎么计算
1.交通事故损失的天数应该如何计算?
失去工作的固定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是,如果受害者因受伤继续失去工作,失去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确定的前一天。因此,损失时间的计算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居家休养,但未确定伤残的,误工时间以病历本或住院小结规定的休养时间为准,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休养结束。
2.受害人因伤住院且伤残的,损失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伤残前一日止。二、交通事故损失时间计算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首先,受害人要想证明自己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比如,必须有劳动合同、工卡或者领取工资的工资条、银行对账单等证据。
其次,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者受到损害,其雇主不会扣留或扣压其所有收入,其损失的时间费不应得到补偿或少付。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与受害人的雇主进行调查。比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和单位,对员工或者因病休假的员工,不停止发放工资,而是按照当地规定扣除部分工资。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被害人无固定收入,又不能用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4.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也不能证明其从事的行业,可以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误工费根据收入证明和误工时间计算,因人而异。误工费需要收入证明和银行收入证明。有固定工作的,就让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如果没有固定工作,需要根据银行的收入来计算。如果伪造收入证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车祸误工无单位怎么算
1.车祸没有单位怎么算?
车祸误工无单位计算:误工费补偿金额=实际减少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伤害后的劳动(工作)收入。其中,“被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是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时间损失赔偿金额的关键。"
受害人正常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表示为:受害人正常劳动(工作)收入(年)=最近三年平均收入/3。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即无工作单位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误工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1款。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被害人丧失工作的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确定。赔偿标准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业主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照受害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收入确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如果受害者承包的种养业季节性很强。如果不及时操作会造成更大的损失,除了受害人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责令侵权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第二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第二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没有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损失时间可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确定;不能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受害人没有工作单位,但有收入来源的,视为无固定收入。此时,主体仍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请求,要求想要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按照既定流程向自己支付一定数额的误工赔偿。